加入收藏
首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关于2021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结题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22-10-10 点击数:

各学院:

根据山东省教育厅《关于组织开展2022年国家级、省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立项申报和项目结题验收等工作的通知》(鲁教高函〔2022〕10号)要求,经研究,决定开展相关项目结题验收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结题验收范围

按照项目实施期限,应于2022年结题的“国创计划”和“省创计划”项目,以及应于2021年及以前应结题但尚未结题验收的项目。

二、结题验收组织

学校根据学科特点,组织对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进行集中结项验收。需提交以下材料:

1、各项目均需从平台(或创新创业学院网站)上下载并提交《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结题报告书》、项目申请书。

2、创新训练项目需提交奖励、专利、论文(或稿件录用通知)、研究报告;科技开发与制作相关样品、实物、资料等成果(JPG格式)。

3、创业训练项目需提交项目创业(商业)计划书。

4、创业实践项目需提交项目营业执照、运营报告、产品或服务介绍及有关成果。

5、以上材料胶装成册,一式贰份。

三、结项要求

1、项目结题报告书纸质版务必与平台上提交的信息一致,尤其是“项目成果”中的“申请书中的预期成果及成果提交形式”和“结题时取得的成果”。其他项按照表格中的要求填写。

2、根据教育厅要求,“指导教师意见”处需要手签。

3、“学校评审意见”和“综合评定”处,空白。

4、因故不能如期结项的,需要在平台上申请延期结项(延期的项目,延期内需要增加季度报告的次数)。

5、结项表格中的落款时间,填写现在的具体时间,如2022年10月20日。

6、以学院为单位报送材料,不接收个人送材料


结题材料报送截止时间:2022年10月31日。

地点:锦苑四楼405室

联系人:毕德春、黄中普;电话:5668001



                                                               创新创业学院

                                                               2022年10月10日

Copyright© 2020 All Rights Reserved. 菏泽学院创新创业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