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家长:
您好!为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15]36号)文件精神,切实推进我校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引导大学生通过创新创业实践活动,学习创业知识、积累创业经验、磨练创业意志、培养创新精神、提高创业能力,我校成立 “菏泽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实践基地”。学校鼓励学有余力、各方面表现突出并有创业意愿的同学自主创业,在创新创业基地接受创新创业能力的特殊训练。学校对申请创新创业项目的学生提供各种服务和支持:学校为在校生入驻项目在协议期内提供免费办公场地、水、电、暖等;学校积极指导办理工商、税务登记等手续;通过创新创业导师为项目提供技术与管理的咨询服务,指导团队建设;推荐在校学生到项目团队就业或勤工俭学;举办创业者沙龙,为入驻团队提供与其他入驻团队、外校创业项目、成熟大型企业交流学习的机会;根据学生的创新创业情况,经学校审核合格后,学生可获得一定创新创业实践学分等。
学生自主创业要依照经济活动规律,自主创业实行自主经营,独立核算,自负盈亏,独立承担法律责任。
如您的孩子已经根据《菏泽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实践基地管理办法(修订)》(菏院办字〔2020〕号)向我们提出了创业申请,为了对您的孩子负责,请您提出宝贵意见,并填写《菏泽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实践基地项目申报表》中家长意见。
谢谢您的大力配合!
菏泽学院创新创业学院
2021年7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