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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大学生创新创业项目申请入驻实践基地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21-09-08 点击数:

各二级学院:

为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教育部、省委省政府关于推进大学生自主创业的相关文件精神,进一步做好我校大学生创新创业工作,根据《菏泽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实践基地管理办法(修订)》(菏院办字〔2020〕27号)我校将遴选大学生创新创业创业项目入驻实践基地。为做好2021年度第二次创业项目的申报遴选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时间

项目申报截止时间为即日起至2021年9月15日下午6点前。

二、申报对象及条件

(一)菏泽学院在校学生,且须由所在学院推荐并征得家长同意和支持。

(二)创业项目与我校开设专业相关,项目知识产权清晰,具有市场前景,符合国家和地方的产业政策及现行的法律和规定;

(三)本次入驻主要接受“技术服务型、产品开发型、商业服务型”创新创业团队的申请,分为创新项目、校内模拟企业、工商注册企业项目;

(四)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自主创业的可适当放宽入驻条件。

(五)所有申报项目须经过评审专家评审、学校创新创业工作领导小组批准、签订协议后,才可入驻。

三、申报材料

申报创新创业项目须提交的主要材料包括:

(一)申请人有效身份证、学生证等证件的复印件;

(二)填写《菏泽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实践基地项目申报申请表》;

(三)创业计划书;

(四)其他相关佐证资料(资格、业绩、科研成果等);

(五)已注册企业的应提供企业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等相关材料的复印件;

所有申报材料需一式两份在申报时间内备齐交至菏泽学院创新创业学院,并将电子版《菏泽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实践基地项目申报申请表》及创业项目计划书各一份发至 邮箱。

四、政策扶持与考核

(一)政策扶持

根据《菏泽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实践基地管理办法(修订)》(菏院办字〔2020〕27号),入驻创业基地的项目可享受以下政策扶持:

1.所有经批准入驻项目、平台,免收场地费和水电暖等费用;

2.可经批准后,免费使用实践基地的会议室、洽谈室及休闲区。

3.创业团队可免费享受学校相关部门组织的有关创业培训与企业信息管理咨询服务等。

4.为入驻的项目积极争取小额担保贷款、创新创业补贴或等扶持措施。

(二)项目管理与考核

1.创新创业学院负责对大学生创新创业项目运行情况进行年度考核,创业项目每年须提交一次《大学生创新创业实践基地入驻项目经营报告》;

2.项目在基地孵化期限为三年,期满后另找场地自主经营。入驻项目应遵守实践基地的各项规章制度,服从实践基地的日常管理要求。

3.创业实施过程中,涉及改变预定项目内容、中止计划实施、提前或延期等变动,项目负责人须提前15天提出报告,对未经批准的项目,不准随意变动实施内容。

4.对实施计划执行不力或难以取得预期效果的项目,或年度考核不合格者,报请学校大学生创新创业工作领导小组决定后,可予以撤消或中止。对于违反国家有关法规的,将追究相关责任。

五、申请入驻流程

(一)提交申请

由创业团队提出申请,申请材料包括:

1、《菏泽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实践基地项目申报表》。

2、创业计划书

3、项目申请人及其他主要成员的简历、学生证、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

4、已工商登记注册的需提供公司法人代表的身份证明复印件、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明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复印件及公司股权结构证明。

5、与项目有关的其它参考材料。

(二)受理初审

创新创业学院对申报材料进行受理、初审,审核材料的真实性与申报资格。初审合格的,进入评审阶段。申报材料如有弄虚作假者,经审核确定,即取消申请资格,2年内不得再申报。

(三)评审答辩

创新创业学院组织专家评审小组进行评审。

(四)批准

经过评审专家评审后的项目,报请学校大学生创新创业工作领导小组批准。

(五)公示

评审结果经过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发放入驻通知。

(五)签约入驻

收到入驻通知的个人或团队与学校签订协议,办理入驻手续。

签约入驻后,各团队应在安排的工位进行集中孵化(办公),成绩优秀者,根据需要和实践基地实际安排场地。

六、政策咨询

联系人:黄老师 毕老师

电话:5668009 5668001

相关资料,请到创新创业学院网站下载专区下载。

                                                               菏泽学院创新创业学院

                                                                  2021年9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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